我們可將人分為四類
1.有法有天
有道德觀又有正義感,我們需要這樣的人當"官"(任何一種含法官)或警察,
2.無法無天
標準社會的敗類,無恥之徒
3.有法無天
情、理、法中強調理、法的人,這種人一板一眼 說實在我做不來
但對他自己而言 可能比較好過日子吧?!!
4.無法有天
說實在,我就是第四種人,也因為如此 才會跑來當老師
而且將不是人幹的"導師"之職當得如此樂此不疲!!
當然 大部分的老師都是我說的"無法有天"類型的人
例如,現在代收畢業旅行費用
九年級導師們為了幫每一位同學省下6~15劃撥手續費
而冒著偽鈔風險,數錯錢風險,掉錢風險....
還是親自由導師收取畢業旅行費用。
什麼人最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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