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岡城故事  Harper Lee (哈波。李)  遠流出版社


 


本書藉由小學一年級的小女孩(金璐)角度描述其充滿正義感的律師父親與人性的不完美。平實的敘述,看似小女孩的生活札記,卻讓人從這輕描淡寫的描述中體會,所謂的正義使者、英雄不是把內褲穿在頭上的蝙蝠俠或是內褲穿在外面的超人;平凡的一個人但秉持自己良心做對的事就是偉大的大人物


 


看了這本書你就會知道柯爾堡道德第六階段的境界是什麼,書中民風純樸但卻莫名歧視黑人的梅岡城居民不也與善良但常被分化的台灣人相似。


 


這本書起頭對於國中生也許有些難懂,但中後段劇情較高潮迭起,希望你也能得到一些共鳴。我印象深刻欲與大家分享的章節為:


 


第十章


背景:因為女主角金璐的父親幫一個無辜的黑人辯護,而被梅岡城的人譏笑為黑鬼愛人,也連帶使其兄妹飽受同學嘲笑。


璐一開始會抱怨說:「我們同學爸爸所做的事,他都不做:他從來不去打獵、不玩撲克牌、不釣魚、不喝酒、不抽菸。他坐在客廳裡看書。


金璐老覺得自己的爸爸什麼都不做,直到有一天偶然的情況下,父親以神準的槍法打死一隻瘋狗,他們兄妹才從老鄰居莫蒂小姐那得知爸爸年輕時是梅城裡的神槍手。


但爸爸從來沒提過這件事


金璐對於父親從來不提這些事情感到疑惑


老鄰居莫蒂對她說: 要說你們爸爸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那就是他的心地善良……,他只決心在非開槍不可時才拿槍。


其中一句:


神智清醒的人絕不會認為他的天賦有什麼了不起的


在那年代的梅岡城槍法準是件光榮的事,但作者的父親不會依循大眾的眼光去做自己認為不對的事,也從未炫耀過自己有這樣的才華”(因為他認為射殺生命不是才華)。當大家都盲目地一窩蜂時,你會違背良心還是人云亦云,我想書中的父親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典範。


第十一章


中了嗎啡癮的杜伯斯太太,堅持在死前將其戒掉,藉由自己的意志力來面對病痛與清楚的面對人生。父親對金璐的哥哥杰姆說: 希望你能懂得真正的勇敢是怎麼回事,並不是一個人手上有槍就是勇敢,你明知道你會被打敗,但你還是繼續努力……,杜伯斯太太是我認識最勇敢的人。


 


期許看了這本書會讓你清楚做人應有的原則,就如推薦此書的洪蘭女士所說「人一定要做自己認為對的事,因為當生命走到終點時,人面對的是他自己」,值得做的事就應該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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